关于2024年满30年教龄教职工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表彰长期在教育工作岗位上做出奉献和辛勤劳动的教职工,现对2024年满30年教育工龄的教职工进行申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9951231日之前参加工作,至今已累计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且目前尚未领取过《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教职工。

二、工作安排

2024615日前,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工作简历表》后,提交所在二级单位。

各二级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工作简历表电子版于2024617日前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请于620日前交人力资源处行政楼229   

由人力资源处完成核定工作后,报校级会议审议。

联系人:张佳    联系电话:38223004

电子邮箱:zhangjia@sdju.edu.cn

附: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工作简历表

 

人力资源处

202463

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工作简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