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2-09-09

    为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不断提升我校教师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教师利用多种形式前往企业、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门等参与研发、实践工作,增强教师自觉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意识与能力,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目标

以上海建设国家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和形成国内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示范高地为契机,结合上海市高校分类评价中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发展定位,深入系统推动产教融合型高校建设,把产学研践习作为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重要途径,不断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水平。

二、培养方式

(一)产学研践习形式可采取:与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联合,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指导学生(含研究生)研究和实践、承担社会实务(主要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等)、掌握工艺流程和操作技能等形式。

(二)入选教师全脱产或半脱产到企业、科研院所及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践习,践习期一般为一年。

三、申报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近2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其他人员应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上述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三)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连续2年没有参加过国外访学、国内访学、产学研践习、实验队伍建设计划等。

(四)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申报当年11日。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报《产学研践习申报表》并交所在二级部门;

(二)二级部门审核后将候选教师《产学研践习申报表》交人力资源处初审;

(三)人力资源处组织开展校级遴选审核会,择优推荐产学研践习教师;

(四)推荐入选教师进行网上正式申报。

五、资助与考核

(一)申报当年按照2万元/项下拨给入选教师所在二级部门统筹用于部门产学研践习工作量补贴。入选教师在完成产学研践习一年内需主持建设1门产教融合课程(由教务处认定),方可通过考核。

(二)入选教师在完成产学研践习三年内,完成如下12的考核指标后,可额外获得3万元的产学研奖励津贴。

1.以我校为项目承担单位,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款经费理工艺术类达30万元,人文社科类达15万元(上述科研项目经费不含外协经费;当理工艺术类到款经费不足30万元且大于10万元或人文社科类到款经费不足15万元且大于5万元的,按比例给予奖励津贴),其中从践习单位至少获得1项科研项目;

2. 以我校为项目承担单位,且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六、管理办法

选派学院要加强对产学研项目的过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到对教师的监督和提醒,确保产学研项目实施到位。

1.选派学院负责本院该计划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与入选本计划的教师签订培养合同,约定践习目标、预期成果、考核方式。

3.入选本计划教师进修期满后,应按要求填写《上海电机学院产学研践习登记表》,接收单位和导师应对其进修期内学习、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等情况做出考核评价。

4.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不定期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查。

5.对不认真履行本项目进修计划、达不到预期目标的教师,将取消资助资格,并将视实际情况追回已资助培养费用;对经督查,未达到工作要求的学院,暂停或减少该学院下一年度的选派名额。

七、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电机学院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办法》(沪电机院人〔201744)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