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11-07


  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相关学科门类相互渗透,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技术立校,应用为本”为办学方略,学科专业紧贴上海智能制造和装备制造行业发展需求,致力于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办学特色鲜明。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学校现有14个二级教学单位,10个各级各类重点学科,39个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1个,上海市示范性全英语专业1个,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是全国首批CDIO试点院校和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聚焦教学中心环节,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等奖项。学校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获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学校拥有临港、闵行两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滴水湖畔,校园总面积1100余亩。学校所在的临港地区为上海打造国际智能制造中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在人才引进、人才奖励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以特别机制和特殊政策的“双特”为核心的人才配套政策。

学校始终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将致力于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开放的高等技术教育体系。当前,学校正处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人才引领、人才推动、人才支撑,热诚欢迎广大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建功立业,共创辉煌!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下列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事业编)

部门

学科专业

计划数

学位

其他要求

商学院

经济与金融

1

硕士及以上

教授、金融相关专业

财务管理

1

硕士及以上

教授、会计或财务相关专业

设计与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学

1

博士

教授、具备硕士导师资格;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计算机数字媒体相关专业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1

硕士及以上

教授,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高职学院

电气工程

1

博士学位

电气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相关

机械工程

1

博士学位

机电一体化相关

学工部

辅导员

4

硕士学位

心理学专业;

与学校学科专业相关者优先

 

二、聘任人员基本要求

(一)专任教师: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任职要求:一般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身心健康,品德良好;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应有原单位硕导经历。

(二)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教育指导和辅助工作

任职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硕士学位,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活动策划能力。

(三)来自行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任职要求:一般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同时要具备:具有相应技术职称或较强的技术运用、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熟悉本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动态;担任过研发经理、研发总监等团队负责人,主持或重要参与过企业重要品牌或技术项目。具有高校任职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进聘任人员待遇

(一)  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青年博士:按学校文件,分别提供相应的安家费、房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三)新入职的副高以下博士教师:提供入职激励津贴。

(四)学校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申请上海市教委“教师发展工程”等系列专业发展计划。

(五)学校主校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享有临港地区“双特”人才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海外人才引进、人才住房租房、高端人才专项奖励等方面享有区域特殊政策,具体以政府操作办法为准。

四、应聘办法和流程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填写标准版简历,模板请登录上海电机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sdj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人才引进面试等相关工作表格下载”中查看,请连同相关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或人力资源处招聘专用信箱 zhaopin@sd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会同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一定比例择优进行面试。

(三)选拔面试

二级学院在审查资格后,组织相关的专业面试、试讲与考察。

(四)政审与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与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阅档、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6-021-38223002

电子邮箱:    zhaopin@sdju.edu.cn

联系人:      方老师

学校网站:    www.sd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