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闵行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接中共闵行区委组织部、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进一步加快提高闵行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实施《闵行区春申人才计划实施意见》(闵委发〔2018〕57号),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升闵行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闵行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现就选拔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4、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区、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闵行领军人才是上海领军人才后备队,以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青年人才为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1月1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才荣誉的人员;

2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区管干部);

32年连续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选拔原则

坚持人才强区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为实现闵行在新一轮发展中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闵行建设成为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以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突出一线,团队优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深入实施闵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1、聚焦重点,服务发展。聚焦科技创新和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聚焦本区重要科技领域和重大产业领域,开展闵行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

2、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以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为选拔重点。对项目有利于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人才梯队建设良好的团队带头人,要优先列入闵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大数据测评等评价方式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选拔方式

2019年闵行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共设立宣传文化教育司法卫生医药机械电子信息化工农林生物创业经营管理等十个组别。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领军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以单位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通过评估评选和专家评审(司法和创业组需参加答辩)的方式产生。

推荐名额及工作安排

1、我校可推荐3位教师。

2、9月15日前将纸质《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1式2)和附件材料(1份)报送行政楼237室。将电子版《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及申报人电子档照片(2张发送至 yangql@sdju.edu.cn,邮件主题标明学院及申报人姓名。请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装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38223002

办公地址:行政楼237

邮箱:yangql@sdju.edu.cn

 

附件:

附件一:推荐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doc

附件二:闵行领军人才推荐表.doc

       附件三: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xls

 

人力资源处

2019年9月2日